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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城乡建设】工程质量将被抽查抽测 |
【chengxiangjianshe】2010-11-13发表: 工程质量将被抽查抽测 查主要建筑材料、建筑构配件质量综合讯日前,经第5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正式启用实施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 工程质量将被抽查抽测来自城乡建设chengxiangjianshe相关,仅限城乡建设chengxiangjianshe观点以及网络浏览,佛山陶瓷网对工程质量将被抽查抽测以及内容不做任何推荐。 工程质量将被抽查抽测查主要建筑材料、建筑构配件质量综合讯日前,经第5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正式启用实施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对该规定作出了一番解读。 永久公示质量主要责任人 《规定》提出了8项重点监督内容: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;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;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;抽查主要建筑材料、建筑构配件的质量;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;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;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;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。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,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,载明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。 保障房质量是抽查重点 为进一步提高监督效率,适应行政执法的特点和要求,《规定》提出以抽查、抽测为主的工程质量监督方式。抽查主要包括在所监督工程中抽查某一个或几个工程,以及对一个具体工程抽查某一项或几项内容。通过随机抽查工程,事先不定点、不定期、不定检查内容,不提前告知,可以避免受检单位做表面文章,发现真实情况,从而增强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和威慑力。 监督机构将根据工程类别、重要性及工程参与单位的业绩、信誉、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实施分类监督。对重要工程、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和信誉差、质量保证能力弱的企业,要加大抽查频次;对带有普遍性和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,要加大抽查力度。 |